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全市科普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村和城市社区科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指导全市县区科协及所属科普团体的科普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普活动;
(三)协调指导全市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组织参与上级科协开展的有关活动。
(四)制定市科协工作规划,承担市科协与市委、市政府宣传部门的联系工作,指导市属学会、企业科协和县(市、区)科协的宣组织市属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学考察、科技论证、科技服务等活动;
(五)组织市属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学考察、科技论证、科技服务等活动;
(六)负责有关学会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七)组织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八)负责联系与接待国(境)外科技团体、专家来景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九)负责对优秀科技人员、优秀学术成果等征集评审和表彰奖励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和景德镇市科技馆2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景德镇市科技馆。
编制人数共计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共计2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3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1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2人。
第二部分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5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5年科学普及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203-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 |
实施单位 |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 | |||
其他资金 |
0 | |||
上年结转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
科学普及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科学普及费用 |
≤40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举办科普宣传活动 |
≥10次 | |
质量指标 |
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率 |
≥90% | ||
时效指标 |
举办科普宣传时长 |
≤1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民科普对象覆盖率 |
≥8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科普对象满意率 |
≥90% |
第三部分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收入预算总额为62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0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8.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0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 年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支出预算总额为 626.9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0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6万元,资本性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194.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4.0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34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8.15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增加10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3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增加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万元;资本性支出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50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0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41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5.26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1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 万元,资本性支出0.7万元。项目支出194.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万元,资本性支出0.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1.9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 4.02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科普活动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1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安排。
(九)提升全民科学素质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公众接受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 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2)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科协工作安 排。
(3)实施主体:景德镇市科协。
(4)实施方案:根据省科协工作要点要求对景德镇市公民科 学素质提升。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 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3.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3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数增多,接待数增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万元,比上年增加2.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但部门有一辆科普大篷车开展科普宣传。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 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
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
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
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
业单位医疗(项):反映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安排的支
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
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
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
位医疗方面的支出。用此科目主要核算工伤保险。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
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 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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