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园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厅字〔2025〕20号)文件精神,市科协针对评比表彰活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经党组会议研究,取消万俞琳等20名2025年景德镇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废止《关于表彰2025年景德镇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景科协联字〔2025〕10号)文件。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禁止开展任何评比表彰活动。
附:公布取消2025年“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名单
中共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25年10月13日
